长期处于敌对国家包围之中,不言而喻,对于以色列这样的国家而言,军队建设是国家生死存亡的命脉所系——以色列输不起哪怕一次战争。一旦战败,他们将无路可退,只能被赶下地中海。以色列国防军组建于1948年,其基础是前巴勒斯坦犹太社团武装组织“哈加纳”。建军初期,以色列尚未建立起自己的兵役制度。1949年,第一次阿以战争结束后,以色列汲取了战争实践的教训,大力扩充军事实力,根据国土狭小,兵员有限,缺乏战略纵深的问题,确定了建立少而精的常备军和数量较多的预备役部队相结合的建军方针。1949年,以色列制定了《兵役法》。经过数次修改后,1959年,该《兵役法》在以色列第三届议会上通过。根据这部《兵役法》,以色列正式实行义务兵役制。在以色列历史上,随着局势的变化和军队的发展,《兵役法》在服役年限、免役的范围等方面,不断有小的修改,但基本内容没有改变。
到了今天,除享有免除服役资格的人员外,以色列所有公民都要服现役。其年龄范围,男子是18至29岁,女子是18至26岁。但是,如果应征人员的父母或监护人允许,服役可以从17岁开始。至于服役期,男子是两年八个月,女子是两年。当然,女性虽然服役,一般在以色列军队中只担负辅助性工作,如医生和驾驶员等。
相较于一般国家,以色列的征兵力度很大。以2013年为例,其时,74%的适龄青年进入军队服役。但以色列终究是一个人口不足900万的国家(编注:以色列官方2017年最后一天发布公报称,全国人口为880万),有限的国力支撑不起规模庞大的常备军,维持一支17.65万人的国防军现役部队相当吃力(占总人口2%,相比之下,韩国军队人数只占总人口1%,美军比例更低)。为了应对不测,与一些国家不同,高效率的预备役制度,在以色列军事体系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目前,以色列国防军的预备役人员数量高达44.5万(是现役人员的两倍以上)。预备役人员的来源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退出现役的人员。以色列公民在服完义务兵役后,除少数继续服现役外,其他被认为仍适于服兵役的人员,会转入预备役部队。转入以色列预备役部队的具体条件是:已服完三年现役,并在服现役期间初步掌握了作战战术和一定的军事技术。这类人员是预备役部队的主体。另一类是超过服现役年龄的公民。这些人在适龄期内,因种种原因没有应征入伍服现役,但根据《兵役法》的规定,应服预备役。作战部队的预备役服役上限为45岁,非作战单位则是51岁。预备役军人每年都要集训,训练均在现役部队的设施内进行,受训人员的训练标准与现役军人相同。
与其他国家相比,以色列国防军的预备役人员数量庞大
为了达到快速动员预备役部队的目的,以色列把全国划分为14个征兵和动员区,每区编有一至两个后备役旅,各后备役旅均建有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动员中心,配有专职的参谋人员。各师、旅所在地域,设有若干个动员征召集结点和存有大到坦克、火炮,小到衣服、鞋帽等军用物资的应急军用仓库。如此一来,预备役人员一接到通知,就能立即到就近的动员中心报到,换上军装,拿起武器,开赴前线。第四次中东战争中,以军48小时内动员了近30万预备役人员,使总兵力由11万人增至40余万人。这些预备役人员配合主力部队迅速扭转了战局。2012年11月,以军启动“防务支柱”行动时,也征召了7.5万余名预备役人员,对反以武装产生了重要震慑作用。“全民皆兵,迅速动员”的国防体制,被事实证明是相当有效的。
义务兵役制中的例外
但是,换一个角度看,以色列的“全民义务兵役制”又是不完整的。以色列阿拉伯人与德鲁兹人的不同境遇,就足以说明问题。
1948年以色列建国时,约有16万阿拉伯人生活在以色列境内,成为以色列公民。这些阿拉伯人约占以色列当时全国人口的13%,眼下,以色列阿拉伯人占全国人口的比例已超过20%。
德鲁兹人在以色列被允许参军
由于以色列与周边的阿拉伯国家一直处于敌对状态,其境内的阿拉伯公民被置于“我的国家在与我的民族作战”的尴尬境地。与此同时,以色列政府对生活在这个犹太国家的阿拉伯公民的忠诚度非常怀疑,担心他们是“第五纵队”,会与外敌里应外合,因而不愿其参军入伍拿起武器。
然而,对于以色列这样一个自诩为“代议制民主”的国家而言,明文拒绝国内少数族群服役会出现“政治不正确”的问题,结果就出现了颇有些滑稽的局面:一方面,以色列的《兵役法》宣布,“以色列全体公民及常住居民,不分种族、宗教、民族或者出身,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另一方面,同样根据《兵役法》的规定,尽管阿拉伯公民没有被排除在兵役制之外,但以色列军队长官有权不征招阿拉伯适龄青年入伍,于是以色列军方从来不向适龄阿拉伯青年发入伍通知。
这样一来,德鲁兹人就成“例外之例外”。他们其实也是阿拉伯人(以色列官方认定为独立民族),其宗教源自伊斯兰教什叶派的伊斯玛仪派,被其他教派视为异端,常常受到迫害。由于这种“同病相怜”的历史因素,从犹太复国主义者大规模定居巴勒斯坦起,德鲁兹社团就与犹太人保持着良好关系。一些德鲁兹青年在阿以冲突中加入了犹太军队,1948年刚刚成立的以色列国防军里,就有了一个“德鲁兹营”。到了1956年,德鲁兹社团做出一个意义深远的决定,由社团领袖向以色列国防部长请愿,主动要求将义务兵役制适用于本社团的男性成员。这种愿望受到以色列政府的热烈欢迎。
从此,年满18岁的德鲁兹男青年跟犹太公民一样收到征兵令入伍服役,到21 世纪,德鲁兹士兵可以服役的部门包括战斗部队,战斗支持部队,情报部队,医疗队,军校,技术及后勤部等,甚至有德鲁兹人经过培训后进入空军和蛙人部队等精英部队。可以说,德鲁兹社团与以色列国家之间已经结成了“血盟”。
与此同时,即使在以色列犹太人之中,也有很大一部分国民自愿或不自愿地被排除在以色列国防军之外。譬如2013年征兵时,在约26%未服兵役的以色列人中,无法通过体检的人约占6%,有犯罪记录与居住在国外者各占3%左右,剩下的约13.5%,则是出于宗教原因。
今天的以色列,早已告别了立国之初那个隔几年就要与阿拉伯邻国开战,用鲜血捍卫自己生存权的艰难局面。上一次以色列国防军参与的大规模冲突,是十多年前(2006年)与真主党武装之间的战争。今天的以色列已成为一个富足的国家,人均GDP达到3.7万美元(2016年),与日本、法国这样的老牌发达国家相当。与其他发达国家一样,新一代的以色列年轻人对入伍参军的热情日渐降温。
为提升国民的服役热情,以色列政府规定,凡应征服兵役者,仍保持原薪金待遇,并且由应征者原单位(无论是国营还是私营)支付,其中的三分之二由政府从专门基金中给予补助。新兵刚刚入伍,就由征兵中心负责,在就近的银行为新兵建立个人账号,通过银行账户向军人发放军饷。与此同时,政府还预先发给新兵一笔现金,供其暂时领用。服役期间,以军士兵还享受其他内容广泛的福利待遇。为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以色列还成立了士兵福利委员会,委员会的资金一部分来源于公众赞助。士兵福利委员会除行使监督职能外,还负责一些具体的福利项目,如提供俱乐部设施和其他娱乐设施,在节日里对官兵进行慰问,向官兵赠送慰问品,向旅途中的士兵提供各种帮助等。
即便如此,还是不能避免逃兵役的事情发生。早在2003年,时任以色列外交部长本杰明·内塔尼亚胡的外甥约那坦·本·阿兹,就因拒服兵役被送入监狱。2004年,以军法庭判处五名拒绝服兵役人员一年监禁,这是1980年以来首次发生这样的事件。2006年黎巴嫩战争后,当时的以防长埃胡德·巴拉克,公开指责越来越多的以色列人正在逃避服兵役。他说:“以色列军队正从一支人民的军队,逐渐退化成一支部分人民的军队。我们的士兵为我们去流血牺牲的时候,只能感受到社会里仅仅有一部分人在关注他们,这是绝对不行的……”这番话并未起到什么作用。此后,2011年,有2700名以色列男子和1000多名妇女非法逃避兵役,比2010年多了50%。而且,从那以后,情况一年比一年糟。
对此,以色列军队能怎么办呢?以国防军已经在研究,未来将义务兵役制改为与其他发达国家相同的志愿兵制度。但是,以色列所处的恶劣地缘环境,使得军方对这一选择顾虑重重,至今进展不大。这样一来,扩大兵员征集范围,将正统派犹太人纳入其中,就变成一个有吸引力的暂时替代方案。极高的生育率和良好的医疗保障,使得极端正统派犹太人人口,每12至20年就可以翻一番,而以色列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医疗、教育、社会保险、养老等),免去了教徒们在生活方面的后顾之忧,令其即使不工作也不必担心生计。结果,1974年,免服兵役的极端正统派犹太教徒,只占年度总兵员的2.4%,而到1999年,该比例就上升到9.2%。据推测,该比例在2023年将达到惊人的25%。尽管为了支付这些教徒士兵的家庭费用(以政府为士兵的家属发补贴,正统派犹太人普遍早婚早育),为其提供符合犹太教标准的餐食,以及其他服务,对军队来说,无疑是笔沉重的财政负担,但以国防军似乎别无选择。